84年前《新華日報》報道中的南京大屠殺
1938年的今天,中國共產(chǎn)黨主辦的《新華日報》在武漢創(chuàng)刊。此時南京大屠殺仍在持續(xù),1938年1月至5月間,《新華日報》多次以醒目標題報道日軍在南京的暴行。
翻看84年前的媒體報道,我們依然能嗅到那年的腥風血雨,感受到日軍的野蠻和殘暴,以及中國人民所蒙受的苦難和屈辱。
1938年1月23日《新華日報》報道
關(guān)于屠殺的報道
1月25日,《新華日報》報道了日軍在南京屠殺中國平民和戰(zhàn)俘的基本情況:
當日寇進占南京時,未及逃出之我國難民,手無寸鐵,皆為驅(qū)集一處,以機槍掃射而死,在日寇占據(jù)區(qū)域,除被迫搬運物件者外,殆無所謂俘虜,皆一律殺死,即中國軍繳去武器后亦被殺死,難民區(qū)內(nèi)之著壯丁衣服者,亦皆指為兵士,而被整批槍殺,如此暴行,可謂慘絕人寰。
日軍正在活埋南京市民(選自1938年7月版《日寇暴行實錄》)
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手段極其殘酷、暴虐。除刀刺、槍擊、活埋、焚燒、淹溺之外,還進行殺人比賽、殺人娛樂,其兇殘卑劣,實為曠古罕見。
1月25日,《新華日報》以《南京紫金山殺人競賽》為題,報道了日軍殺人競賽的消息(日本《東京日日新聞》曾進行報道),對臭名昭著的“百人斬”進行了報道:
日寇在我國,竟至以殺人多寡為競賽,此兩日寇,一名向雄,一名野田,相約以誰先殺死一百人為優(yōu)勝,占南京后,兩寇各執(zhí)血跡殷然刀口已缺之刃,相見于紫金山下中山陵前……名向雄者說,“我已殺死了一百零五人,足下成績怎樣呢”,野田答,“我殺了一百零六個”, 兩寇相覷大笑,野田以多殺一人而獲勝,然究竟誰先殺滿一百人,無從決定,乃在約定,以殺滿一百五十人為競賽。
1938年1月25日《新華日報》報道
日本《東京日日新聞》的一篇報道,題為“百人斬超紀錄 向井:106——野田:105 兩少尉進行延長戰(zhàn)”
3月9日,《新華日報》在題為《日寇在南京獸行》的報道中,記載了日軍在南京下關(guān)等地屠殺中國軍民的情況:
在下關(guān)方面不及退卻之吾軍,當場被殺者約有萬計,道路變赤,尸阻江流,被俘于麒麟門一帶四千余人,無飲無食,每日倒斃者恒四五百人,現(xiàn)在三汊河一帶被沉之忠魂尸體尚不計其數(shù),在城內(nèi)有大批保安隊,約四千余,以及每日搜捉之壯年民眾,被認為戰(zhàn)士者,每日必有數(shù)千,均押赴下關(guān),使其互為束縛,再以機槍掃射,不死者益擲以手榴彈,或以刀刺迫入地窖,或積疊成山,聚而焚之,城內(nèi)之各池塘及各空宅,無一不有反縛被殺之尸體,每處數(shù)十百計不等,綜計旬日之間,死者六七萬眾,雖方諸明末揚州十日,嘉定屠城,不是過也。
1937年3月9日《新華日報》題為《日寇在南京獸行》的報道
揚子江岸下關(guān)堆積的尸體(選自『村瀨守保寫真集?私の從軍中國戦線』)
關(guān)于性暴行的報道
日軍侵占南京后,大肆奸淫中國婦女,并強征“慰安婦”、建立慰安所,其狂虐殘暴程度,在人類歷史上實屬罕見。
1938年3月9日,《新華日報》在報道《日寇在南京獸行》一文中,記錄了日軍在南京不分場合、不分晝夜大肆奸淫的暴行,以及中國婦女因日軍施暴而被殺、自殺或自盡的悲慘遭遇:
吾民族認為最恥辱最痛心疾首者,厥為奸淫,而敵竟不顧一切,除燒殺掠奪外,復(fù)大肆奸淫,稍具姿色者,幾無一幸免,甚至赤身裸體,公然白晝宣淫,迭經(jīng)外國人士目睹當場斥為禽獸,悄然遁去,恬不知恥,因是一般難女,但退入金大金女大收容,以求保護,此后日間雖稍安,但一至天黑,鉆穴逾墻,仍所不免,或奸后架去,或一去不返,或雖返而已病不能起,故懸梁跳井者,日有所聞,最近有一五十余歲之老嫗,遇敵欲強行非禮,有子二人,起而抵抗,竟全家被殺,此類事實,不知凡幾,可歌可泣,筆難盡述,據(jù)國際委員會友邦人士云,有有案可稽者,已千余起。
約翰·馬吉拍攝的被日軍強奸的年輕婦女 (選自《拉貝日記》)
5月30日,《新華日報》又在《南京同胞慘遭敵蹂躪》一文中,報道了日軍在南京輪奸、亂倫、奸殺、逼良為娼等許多變態(tài)和淫虐狂行為的事例:
倭寇入城后,軍裝未卸,即亂撞入居民商民,搜捕婦女,凡九歲以上,四十五歲以下之婦女,悉被輪奸,水西門外某寡婦,有女三人,長十八歲,次女十三歲,少女九歲,均被輪奸,少女當場死去,長次女亦不省人事,某日獸兵入一民家,遇一少女強令脫去衣服,迫其父母各持一足,然后輪流強奸,即復(fù)去強令其父脫衣服,迫與其女交媾,父不允,獸兵則以刺刀向其父臀部猛刺,父女同時斃命,一般少女,因身體尚未發(fā)育,不能滿足倭敵獸欲,先則以手撕破某部,然后輪奸,成年婦女輪奸后,多以刺刀向某部亂刺致死,又一孕婦,已懷孕數(shù)月,被獸兵輪奸,流血不止,卒致殞命,又獸兵常在各處廣場,隨地強奸,一日,某國領(lǐng)事目擊獸兵三人輪奸一女子,上前婉勸,獸兵即以掌批其頰,并持槍向其恐嚇,某領(lǐng)事不得已,忍辱他去,又獸兵欲強奸某醫(yī)院看護,某國醫(yī)生向前交涉,竟被刺傷頸部,市區(qū)婦女強奸以盡,則又轉(zhuǎn)向難民區(qū)搜捕,總之,南京婦女,其年輕貌美者,或被敵官兵據(jù)為己有,恣意奸淫,或被迫充當隨軍公娼,種種慘狀,罄竹難書。
1938年5月30日《新華日報》題為《南京同胞慘遭敵蹂躪》的報道
關(guān)于焚掠的報道
在攻占南京的過程中,日軍有組織地進行縱火和破壞,以達到掩蓋劫掠痕跡的目的。
1938年3月5日,《新華日報》以《南京氣象凄慘》為題,報道了劫后南京恐怖凄慘的景象:
京中氣象,凄慘不堪言狀,敵日來雖允許四鄉(xiāng)難民回城,但搜查甚嚴,不問皂白,即行拘捕,被慘殺者,仍日在百人以上,太平街新街口一帶商店仍多閉門,敵方商人乘機來京營業(yè)者,宛如潮水,近在太平街一帶商業(yè)區(qū)域所開設(shè)之敵方商店,達一百四十家之多,大抵為旅館、飯店、咖啡館,酒館、及妓寮,至日用商品店及化裝店,亦復(fù)不少,但顧客皆為敵方軍人,聞此項商人從前皆在漢口、長沙、宜昌各處經(jīng)商者。
劫后的南京城南(耶魯大學神學院圖書館藏)
3月9日、11日,《新華日報》在題為《日寇在南京獸行》的報道中,較為詳細地記錄了日軍焚掠的暴行:
燒自敵入城之日起,縱火亂燒,日必七八處,初將所有高大建筑之除被其占用外,殊已燒盡,不能焚毀者,亦破壞之,繼則普通民居,亦難幸免……自新街口訖新華門之房屋,百不留一,據(jù)聞其他各處,以建筑簡陋,延燒尤甚,故現(xiàn)受德美人士保護廣集難民區(qū)之二十萬民眾,多半已無家可歸,殊可憐也。
掠敵人入城后,三五成群,挨戶搜查,難民區(qū)內(nèi)更甚,即各使館及外僑住宅,亦一視同仇,應(yīng)門稍遲者,即槍射刀刺,先則專搶錢財,搜索身體,繼則翻箱倒籠,雖便桶地穴,亦必察看,不論日夜,每戶必搜查七八次,如是狂掠,即達兩旬之久,現(xiàn)雖稍戢,仍時有所聞,各官署如私宅之大件器物,則早已被運一空矣,總計敵軍入城后之殺燒奸掠,書不盡記,而吾民在水深火熱之中,可以求得保護而稍得慰藉者,惟國際委員會是賴,在京各外僑,無一不努力救護吾民,與敵人爭執(zhí),因之受辱被殺者,時有所聞,而吾廿萬難民,得以救護,否則恐無孑遺矣,即最近自傀儡式之自治會成立后,被難民眾仍時向國際委員會哭訴敵人暴行者,日必四五十起,據(jù)聞均詳為記錄,轉(zhuǎn)播全球,而敵方才自感應(yīng)付棘手,視國際委員會為眼中釘,乃多方為難,刻意阻撓,務(wù)使難民區(qū)解散而后快,但外僑絕不為動,且更努力,此等精神,天人共欽,不僅吾難民奉為萬家生佛也。
1938年3月9日《新華日報》題為《日寇在南京獸行》的報道
1938年1月至5月間,《新華日報》報道日軍在南京的暴行的新聞有10余篇。透過這一窗口,《新華日報》展現(xiàn)了南京大屠殺的基本情況,留下了難以忘卻的歷史記憶。
史料來源:中央檔案館、《從〈新華日報〉報道看南京大屠殺事件》
編? 輯:潘琳娜
校? 審:李? 凌 趙伊漢
監(jiān)? 制:凌? 曦